使用技术要求 | 1.春大豆田苗后早期施药,防一年生杂草。加水300-450公斤/公顷(20-30公斤/亩),茎叶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东北地区春大豆田选择性苗后除草剂,防除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等。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 、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用中性或偏酸性水配药,勿用碱性水配药。4、应用扇形喷嘴喷雾器,勿重喷或漏喷。5、喷药时防止雾滴飘移至邻近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药液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施药时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
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不慎误食或吞服后,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