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农药与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一定的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病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及抑制菌体内丙酮酸的氧化,可有效防治梨树黑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含铜、汞制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用过的废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2.药液若接触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症治疗,应迅速洗胃、导泻,不可引吐。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