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菜青虫在幼虫2~3龄时期用药最好,制剂用量40~60毫升/亩,喷雾时要均匀周到。视虫害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宜在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傍晚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8.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流涎、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休克。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3.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渗漏或破裂,向上放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