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清除大蒜田一年生杂草。a)在大蒜播种浇水覆膜前,b)在大蒜播种立针前土壤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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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和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复配,作用方式为抑制杂草细胞分裂。主要应用于大蒜田清除稗草、看麦娘、狗尾草、牛筋草、硬草、猪殃殃、荠菜、苍耳、繁缕、马齿苋、苘麻、泥糊菜、碎米莎草等杂草,对大蒜安全。对芽前、苗后早期杂草均有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应用于大蒜田封闭除草,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为酰胺类和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复配。对杂草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后茬作物至少间隔180天,方可种植。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应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轻微呕吐和腹泻。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清醒时立即引吐,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