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 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对昆虫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是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避免蜜源作物区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抽搐、痉挛、昏迷、休克等。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