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时期应在稗草3叶期前,秧苗1.5叶期后施药,田间湿润无明水,出苗至立针期不宜施药。对水茎 |
产品性能 | 本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中一年生杂草,施用方法喷雾或毒土均可。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漏水田和不平整的田块不应使用。
3.稻草还田的移栽稻田,不宜使用禾草丹。
4.不能与2,4-滴混用,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处理,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请医生救治。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温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干燥、通风、阴凉处,并加锁。
2.运输时须设置危险标志,避开高温、离火源进行运输和装卸。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化肥等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