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水稻移栽返青后药土法均匀撒施。早中稻移栽后7-10天,晚稻 移栽后5-8天,水稻活棵后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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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通过杂草的根部、叶片、芽鞘等部位吸收,阻碍杂草体内氨基酸、蛋白质的合成,是一种选择性水稻移栽田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即秧龄30天以上,叶龄6叶以上的插秧田),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药,不能用于水稻秧田与直播田、抛秧田、小苗及弱苗移栽田、制种田。严禁用于其它植物。
3. 本品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严格掌握使用剂量,超过规定用药量易产生药害。
4. 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它作物。
5. 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
6. 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用喷雾法施药。
7.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