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施药。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农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以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及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睛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皮下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