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 |
产品性能 | 本剂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复配而成,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的混配制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可使用1次。
2.严格控制用药量和使用时期,严禁在秧田、直播田、弱苗、工厂化育苗、幼苗、病弱苗及漏水田使用。
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长衣、靴子、戴手套等。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应先洗手、洗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溏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主要成分为乙草胺,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无特殊解毒药,若因本品出现中毒情况,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摄入本品,请在医生的监护下作催吐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
2. 不得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3.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