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按规定稀释倍数使用,使用量按果树大小喷均为宜,每隔7-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杂环类杀菌剂和有机硫类杀菌剂的复配制剂,属内吸性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对苹果树的轮纹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3、不可与铜汞制剂和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连接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如误服中毒应催吐、洗胃和导泻,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效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防腐、防霉、防热、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