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春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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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苯醚类、异噁唑啉酮类和芳氧苯氧丙酸酯类混配除草剂。大豆吸收后经过特殊的代谢作用,将其有效成分转变成无毒的降解物,所以大豆不受药害。 |
注意事项 |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后的当年秋天及次年春季不可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等。次年春季可以移栽水稻、种玉米、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