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毒死蜱、氟铃脲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制而成的。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氟铃脲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