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严格按照使用方法的要求,不要随意增加使用次数和使用剂量,注意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其内吸传导主要为向顶传导,但不能向基传导。能抑制病菌的呼吸作用和细胞增殖,而对卵菌无效。本品主要用于收获后处理,用本品处理收后水果,可有效地防治贮存期病害, 延长保鲜期。
2.主要用于果品产后防腐保鲜。防治柑橘贮藏期青霉素、绿霉病、蒂腐病、炭疽病等,采收后用42%悬浮剂稀释后浸果3~5分钟,捞出晾干、装筐,低温下保存2-3个月,仍新鲜。 |
注意事项 | 1.在采收后1-3天内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食用间隔期10天。
2.本剂对鱼有毒,浸果后的多余药液,应妥善处理,清洗喷药器械或处理废弃容器时,切勿污染水塘、江河、湖泊等水源。
3.空容器应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避免与其他药剂混用,不应在烟草收获后的叶上使用,不能与含铜药剂混用。
4.施药时需要戴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用药后要彻底清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
中毒急救措施 | 参照一般毒物中毒原则处理,对症治疗。皮肤污染用肥皂水、清水彻底冲洗。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如若药液进入眼睛或触及皮肤,应用清水冲洗干净。经口毒性低,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误食后立即催吐,用2%碳酸氢钠洗胃。脱水可进行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抽搐用牛黄安宫丸。严禁使用阿托品及巴比妥类药物,以免增加毒性加重病情。在治疗时要使用保护肝、肾的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应使用原包装密封贮存,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