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3龄前)期施药。每7天左右用药一次,一般不超过3次即可控制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4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4、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并在上风处配药、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移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
2、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