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最佳施药期: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击倒作用强、广谱、高效、持效性较长等特点。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能较好防治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2.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混用。
3.施药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药液吸入或沾染皮肤。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5.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避免污染水源。
6废弃包装不得乱扔,应集中销毁,残剩药液应加碱后深埋。
7.本品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4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
8.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大量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接触者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和吸收。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催吐。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用温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