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飞虱的若、成虫盛发期施药,喷雾应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使用速灭威后,十天内不能使用敌稗。
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红糯稻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5、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呕吐,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可表现出来。若不慎发生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症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原包装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强光照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