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烟草、杜鹃花、茶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鳞翅目幼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
3、本品对蜜蜂及家蚕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蜂源及养蚕场所,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并避开花期使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瓢虫等天敌放养区域禁用,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要随意增加该产品的用药量,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氰戊菊酯中毒症状为皮肤接触处感到刺痛,无红斑,量大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辛硫磷中毒症状为发病急。轻度中毒:头痛、呕吐、无力、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中度者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腹疼等。重者昏迷、抽搐、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应立即洗胃、导泻,对症治疗,若判定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急救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