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施用。2.防治棉花棉铃虫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辛硫磷和灭多威科学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与作物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