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秧田于秧针叶期至一叶针期,本品于插秧后7~10天,按亩剂量拌20千克细坭砂均匀撒施。施药时要保持 |
产品性能 |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和杀线虫剂,可有效防治稻瘿蚊害虫和甘薯茎线虫。 |
注意事项 | 1、花生作物对此药剂较为敏感,施药时避免漂移到花生上。
2、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施完药后立即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用后内外包装应立即销毁,不得重复使用。
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剂,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物内,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
5、本品对鱼、鸟、蜂、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清晰施药器具。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肥皂水清洗。
中毒症状为:胸部发紧、出汗、胃痛、呕吐、腹泻、瞳孔收缩。如误食或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可选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定。
中毒急救电话: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