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药效发挥较常规农药慢,一般药后3-4天达到药效高峰,在幼虫发生始盛期,或成虫高峰期均匀喷雾。每1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微生物源杀虫剂,持效期较长,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害虫天敌较安全,与其它农药交互抗性低,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皮肤吸收发生中毒。避免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昏迷的患者喂任何东西或催吐。急救时不可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的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藏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远离牲畜,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