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桃小食心虫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还具备驱避作用。本品渗透力较强,可直接穿透害虫的皮下组织,发挥毒力,害虫在接触药液后,很快停止取食开始大量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避免连用,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应均匀喷雾。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无特殊解毒剂,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