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5-15厘米时,用水量30-40升/亩。采用行间定向喷雾。天气干热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药剂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 |
注意事项 | 1、用清水配药,不宜使用浊水或井水,避免降低药效。施药时搅拌均匀。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4、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定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