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瘿蚊始发期按150-200克/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用药间隔期7-10天,使用次数为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误服立即发病,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1]如溅及眼睛和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2]可注射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严禁阳光曝晒,避免火源;不得与粮食、种子、粮食、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