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水稻缓苗后,稗草2-4叶期使用。2.在晴天午后直接抛撒,施药时应有3-5厘米水层,药后保水5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高效除草剂,对1-3叶期小龄稗草特效。对难治芒稗、稻稗、旱稗(稗草)有效。对田箐、雨久花、鸭舌草、水芹也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量要视稗草叶龄大小而定,叶龄小的用低量,叶龄大的用高量。当草龄大时,用喷雾效果比用药土法效果好。2.抛撒时如有青苔或漂浮物,要先清除后再施药,以免影响扩散。3.施药后要恢复正常的田间管理。水层不能超过稻苗心叶。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施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或玉米,8个月内不能种植伞形花科、茄科、豆科、菊科、旋花科、锦葵科作物。5、废液不要随意排放,以免污染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6.施药时穿长衣服、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触及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
不能与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