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正反面均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农药的混配制剂,乐果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能有效的防除十字花科蔬菜菜蚜虫,宜在蚜虫发生初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次数为甘蓝10天、叶菜12天、萝卜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引起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