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
2、于害虫幼虫初发期喷雾施药。
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灭多威原药、辛硫磷原药、助剂和溶剂经复合加工而成。能较好的防治棉花棉蚜。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后,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 用过的容器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如药物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除去被溅及衣服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洗涤后才能使用。万一中毒或误服时,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甲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