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大苗秧移栽田除草,用于水稻移栽返青后,即移栽4-7天,稗草1.5叶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异丙甲草胺组成的二元混合制剂。他们的作用部位、作用机理为完全不同的除草剂,杀草谱可明显互补。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稗草、牛毛毡、千金子、水龙、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眼子菜、泽泻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水稻最多使用一次,严格掌握用药量,勿超量使用,均匀撒施。2、本品不可用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毒性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药水不能排入鱼塘。4、施药时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若误服应催吐,并及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2、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