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盛期、棉花棉蚜发生量达到防治指标时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与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广谱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谱广,击倒力强。施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及哺育期妇女禁止接触。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抽搐、惊厥。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等症状。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