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用药,亩用本品80-100克兑水40-6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渗透作用。能够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穿戴手套和口罩,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双手和衣物。
4、对高粱极易产生药害,对瓜类、玉米、豆类、柳树敏感,避免漂移产生药害。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性发展。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