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幼龄期使用效果较好,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主要是胃毒及触杀作用,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幼虫在蜕皮时不能形成新表皮,虫体成畸形而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有沉淀现象,使用时要摇匀后加水稀释。
3.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要与碱性物质接触,以免分解。
4.本品对鳞翅目昆虫幼虫有较强的杀灭作用,故在养蚕区不宜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并注意对甲壳类生物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本品为仿生农药,害虫取食24小时后开始死亡。
6.用过的废弃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催吐、洗胃;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注意防冻。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