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量发生达到防治指标、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4天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唑类与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复配后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本品对鳞翅目幼虫防效较好,对锈病和白粉病具有预防、铲除、治疗、熏蒸等作用。适合于防治小麦蚜虫、小麦白粉病。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小麦作物上的安全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