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按规定用药量施药一次,喷雾要求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光、热稳定,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叶菜12天,甘蓝5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甘蓝2次,叶菜3次。
2、勿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前做好防护工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操作过程中禁止饮食,被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施药后彻底清洗皮肤。
4、对蜜蜂、水生生物、家禽毒性高,施药时远离养蜂、蚕地区,避开植物开花期,避免药液污染鱼塘、河流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地块严禁家禽进入。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如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中毒或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结。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