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叶瘟时,稻叶初见少数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如发病重齐穗期再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保护性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的形成,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开启和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防护用品和器具,洗澡。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2.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3.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禁止污染水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步态蹒跚、肌肉震颤。
2.如有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新鲜处,可用浓盐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宜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装卸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