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间隔10天用药一次,共喷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唑类保护性内吸杀菌剂,可以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的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宜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施用。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