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剂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应在夏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用于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每季夏大豆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
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上。
6、大豆田套种或间种敏感作物的不得使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
一旦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