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注意在低龄幼虫期使用,使用喷粉方法。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该药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能在薯类作物上使用,易产生药害。
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口服或肌肉注射阿托品,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