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适于兑水喷雾茎叶,农业害虫一般兑水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混配制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作用,渗透性、速效性和持久性良好,施用本品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对鱼、蜂和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场及桑树和开花植物周围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鸟类保护区禁用。
9、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工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光照,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可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