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水象甲发生初期使用效果更佳。2.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黄瓜、菜豆、西瓜和甜菜等作物敏感,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制剂,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渗透作用,杀卵作用明显。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害虫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害虫神经麻痹而死,杀虫速度较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3.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吞噬或吸入均有毒,还可通过皮肤渗入。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应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辛硫磷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三唑磷中毒症状为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阿托品和解磷毒(PAM)是特效解毒剂。必要时人工呼吸。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阿托品、氯磷定为特效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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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原包装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强光照射。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