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有效含量使用量为22.5-30克/公顷。每亩用制剂量为15-20克。本品可加细润土10公斤搅拌均 |
产品性能 | 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防除阔叶杂草及莎草,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药剂均匀分布,水层高度不得淹没水稻芯叶。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3、施药后如遇大雨要及时排水补药。
4、早晨9点后-下午4点前施药,早晨施药以待露水干后为宜。
5、施药后田间至少保持水7天,不可断水干田。对漏水田注意续灌补水。施药后的田水勿流入荸荠等水生蔬菜田,不可用于浇灌敏感的阔叶作物。
6、请按照当地农技员指导下按推荐剂量用药。擅自增加或减少用药量后果自负。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8、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不得口服或溅入眼内。如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后送医治疗。如误服应该即刻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应远离儿童,上锁保存。不等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