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棉铃虫孵化盛期到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 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火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