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小菜蛾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甘蓝菜青虫和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定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定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远离儿童,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注意防火。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