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秧苗2.5叶期后,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以稗草2-3叶期施药最佳。2、施药前,排干田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本品选择性较强,施药时期的幅度较宽,对水稻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田块后茬可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伞形花科、豆科、菊科、旋花科、茄科、锦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上述作物。2、施药时,戴防护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此时不能饮食、抽烟等。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浸种催芽种子对本品敏感。水稻秧田必须在秧田2叶1心期后施药。4、所有施药用具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间水灌溉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皮肤接触:脱去备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3、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