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掌握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用药,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施药时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该药具内吸、触杀及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局部红肿奇痒,流泪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