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苹果谢花后10天施药,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于姜叶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2次,间隔7天,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广谱内吸性杀菌剂,作用机理为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能有效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具有较强的渗透力,有效防治侵入植物体内的病原菌。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