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用于蚜虫发生期喷药防治,若药后5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避开大风天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吡啶类杀虫剂,作用于柑橘蚜虫神经系统突触后膜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运动神经正常功能。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对柑橘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年最多使用2次。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桑蚕和蜜蜂有毒,水产养殖区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等水源附近禁用。
●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
●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
●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放。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