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小麦蚜虫成、若虫始盛发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15天用药,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和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
毒作用,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避免产生抗性。3. 本品对蜜蜂、蚕和鱼类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河流、池塘、水源、桑园及蜜蜂活动的区域,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5.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中毒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
胃口不佳等。较重者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甚至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院治疗。如发生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