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害虫初盛期施药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灭多威与辛硫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等作用,杀虫效果好,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是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是3次。
2.本品对鱼类高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区、赤眼蜂天敌昆虫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水体河塘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胸闷、恶心、呕吐,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
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防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