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稻飞虱若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用药,傍晚施药为宜,每亩对水50-75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干净。 3、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蜜源作物药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逸分解失效。 5、建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出现头痛、头晕、流延、视力模糊、乏力、恶心、呕吐、多汗、和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急救。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