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飞虱初发期或发生高峰期施用本产品制剂量100-150克/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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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噻嗪酮、异丙威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具有杀卵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半翅目的飞虱类害虫有良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阅读说明书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喷施时药液避免漂移到白菜、萝卜和薯类作物上,易产生药害;5.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施用本品前后10天禁用敌稗。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呕吐、多汗。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
急救治疗:
[1] 如溅及眼睛和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误服后送立即医院对症治疗。[3] 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4] 禁用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