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始穗期兑水50kg均匀喷雾,并视病情发展隔5-7天再施药1次。
2、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能与铜制剂混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施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的皮肤。
3、本品连续喷雾需间隔7—15天,本品作用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与食品、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